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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纪委监委通报五起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作者: 来源:崇左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5-05-12 浏览:16982

         “五一”、端午节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警示震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重拳纠治“四风”顽疾。现将五起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通报如下。

        1.黄凯宁,中共党员,江州区城乡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5年1月18日11:24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且曾于2023年4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理。

        2.刘建平,宁明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兴宁所职工,2025年1月1日21:53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且曾于2023年12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理。

        3.卢振智,中共党员,凭祥市市政工程公司员工,2025年2月17日00:46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且曾于2021年3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理。

        4.龙琪勇,中共党员,大新县雷平镇中心小学教师,2025年2月4日9:36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且曾于2022年10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理。

        5.农志坚,大新县桃城第一中学教师,2024年12月28日16:00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