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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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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举措压实“两个责任”

作者:蒙霞 林艳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5-07-15 浏览:4650

       我县紧紧围绕“明责、述责、评责、查责、追责”等五个方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明责:实行签字背书制度。严格落实我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由县委、县纪委与12个乡镇、82个县直单位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12个乡镇党委同村委签订责任书共计127份,82个县直单位同二层机构、各相关股室签订责任书共计200多份,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责任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述责: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每年1月15日前,全县各级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书记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今年年内我县常委会安排两次会议分别听取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工作情况汇报。分别于今年3月、4月、6月先后4次组织部分县直单位负责人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座谈会,听取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汇报。


       评责:落实履责评价机制。建立“第一责任人”述职评议制度,今年年初分别召开乡镇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评议会和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述职评议会,12个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部分县直单位纪检组长上台述职,当场接受县领导点评和与会人员评议,通过“红脸流汗”倒逼“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在龙州电视台开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记谈”栏目,邀请12个乡镇和13个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参加访谈,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谈体会、谈措施,并通过电视公开示诺,接受社会评价监督。截至目前,该栏目已录制18期,播出16期,在全县干部群众中引起热烈反响。


      查责:建立巡查调研工作机制。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深入下冻、彬桥等12个乡镇以及县国土、住建、交通等20多个重点单位检查、调研“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与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130余人次。同时,该县纪委印发《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今年以来共派出4个督查小组,深入12个乡镇、40多个县直单位开展日常督查30多次。


       追责:建立“两个责任”倒查追责机制。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对出现干部违纪问题的单位、部门,及时约谈 “一把手”、分管领导和纪检负责人,强化履责意识,督促落实整改。今年6月24日召开涉农部门集体约谈会,全县近600名涉农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通报了该县0—3公里边民多领补助问题调查结果,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务必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腐败案件的单位、部门,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日前分别对该县环保局、县公路管理所两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三位相关责任人均受到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