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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 “五抓五促”强化车辆管理

作者:夏荧 来源: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5-09-09 浏览:4460

为确保行车安全,维护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为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今年来,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强化车辆管理,努力提升车辆管理能力,实现车辆的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检察业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抓机制促规范。为了规范车辆管理,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2015年初该院考察了兄弟检察机关的先进经验做法,结合实际,由办公室牵头,经检察长把关、党组讨论,最终制定出台了《龙州县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制度》。文件明确了车辆管理及使用原则,详细规定了车辆维修、油料消耗、保险、报废的程序,确立了奖惩制度,并对驾驶员提出了八点要求。这一文件的出台,使全院的车辆使用和管理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抓教育促自律。院领导带领全院干警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龙州县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制度》等文件精神,要求驾驶人员认真做好出车前十检,行车中遵纪守规,出车后及时入库。同时结合身边典型案例开展了警示教育,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安全行驶对干警个人、家庭、公民生命财产和执法办案安全、质量乃至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依法驾驶、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意识,确保车辆合理安全使用。

抓保障促发展。在车辆分配调度方面向业务部门倾斜,优先保障业务部门办案用车。按照各科室工作性质和公务用车使用量对全院车辆进行大调整,在车辆数量有限的情况下,保证了自侦办案组、侦监、公诉、控申、民行等核心业务部门至少有一台车辆,综合部门需要使用车辆的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为了保障执法办案安全,该院还为所有车辆安装了gps定位系统。

 抓管理促执行。为了确保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该院规定在油料管理上实行一车一卡、凭卡加油、定点加油、限额加油;在维修保养方面实行层层审批、定点维修、统一结算;在车辆保险方面实行统一办理、统一下账。为了便于院领导及时了解全院车辆使用情况,该院还建立起了车辆使用档案,对全院车辆逐一进行登记,统一造册,车辆的使用者、油耗量、维修保养等情况在登记簿上一览无余,登记簿由专人管理、实时更新。

        抓监督促实效。每月不定期组织纪检、办公室、财务等部门对各项警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一查工作日对是否存在酒后驾车、是否存在非驾驶员驾驶警车情况、是否将警车停放在营业性公共餐饮、娱乐、休闲场所等情形;二查节假日、双休日、下班后对车辆入库、是否存在私自用车、是否按序停入等情形;三查加班公务车辆是否存在没有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是否存在没有注明事由及用车时间、是否存在开英雄车、霸王车、赌气车、特权车等情形。为了确保上述措施取得实效,该院还将各科室行车安全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视具体情况予以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