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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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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口镇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构建监督执纪问责新常态

作者:侯萌萌 来源:水口镇纪委 发布时间:2016-09-28 浏览:4619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水口镇认真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构建监督执纪问责新常态。

一是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立足“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具有轻微违纪违规行为采取批评教育、警示纠错等方式来管住“大多数”,防止小错误变成大问题。  

二是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常态化。始终保持查纠“四风”的高压态势,通过下发通报文件、开展典型案例板报巡展等形式,对查处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和警示教育常态化。同时对典型案件及时剖析,以案说纪,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三是严肃问责、查纠结合常态化。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绝不姑息,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并结合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重点对农村低保、征地拆迁、扶贫资金、惠农政策等领域开展全面自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同时,联合司法所、民政办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