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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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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多管齐下提升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

作者:侯萌萌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3-29 浏览:6880

县纪委监察局明确职责定位,突出执纪监督和办案主业,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对基层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和办案力度,有效提升乡镇纪委履职办案能力水平,全县形成查办案件整体合力,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抓好队伍建设,配备专业人员。在全县12个乡镇中,选拔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较强的同志在纪检岗位任职,选拔素质高、作风正、敢担当的年轻同志新任乡镇纪委书记。此外,从乡镇公务员中挑选专业人员担任乡镇纪委委员、纪检专干,充实乡镇纪检队伍,配齐配强纪委班子,确保每个乡镇有专职人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做到专人专职,种好“责任田”,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以人员配备的标准化夯实办案基础。

二是抓好学习培训,提高办案能力。针对部分乡镇纪委“无案查”、“无线索”、干部业务不熟,不能有效甄别线索、发现案源等情况,县纪委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分批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参与办案工作,从实践中吸取办案经验,切实提高乡镇纪委的办案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向全县各乡镇纪委编发了案件查办《模拟案卷》,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规程,体现了“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促进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此外,每年不定期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在乡镇纪检干部间开展互相学习、交流经验活动,切实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综合能力。

    三是抓好业务指导,把握案审尺度。县纪委在坚持“督办不包办、尽职不越位、从严不放松”办案理念的前提下,加大对乡镇纪委办案情况的检查和业务指导力度,由纪检监察室,通过“传、帮、带”的形式,与所联系的乡镇对案情复杂、性质严重、单独查办有难度的问题线索和违纪案件共同分析案情,理清办案思路,突破办案瓶颈,提高成案率。同时,由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协审乡镇纪委予以立案的案件,案审室围绕严审事实材料、办案程序、定性量纪情节三个重点环节,对送审的材料严格进行审核把关,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补充指导意见,限期整改,努力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