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实行“一月两督查两通报一问责” 以严明纪律护航脱贫攻坚
作者:林艳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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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县纪委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对脱贫攻坚工作实行“一月两督查、两通报、一问责”工作机制,组织县委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6个督查组,每月以划分片区的形式,对全县扶贫攻坚工作开展2次督查,每次督查后在全县下发督查情况通报,针对存在问题下发“黑榜”通报,并对失职失责人员进行问责。
该督查工作机制采取“四不固定”的方式,即“督查内容不固定、督查人员不固定、督查时间不固定、督查方式不固定”。在内容上,每一次督查都对当前脱贫攻坚重点推进的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督查内容,做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在人员安排上,每一次督查都随机调整督查组人员,避免因人员固定而出现人情干扰问题;在督查时间上,每月开展督查的时间不固定、不预先通知,防止出现提前打招呼、突击迎检等现象发生;在督查方式上,根据督查内容灵活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督查情况真实、发现问题及时、问责追责到位。
实行该工作机制以来,我县已开展扶贫攻坚督查14次,下发督查通报14期、“黑榜”通报2期,问责5人,为推进脱贫摘帽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