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降乡纪委结合本乡基层的实际情况,通过以下三个方法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不走形式化,要动动真格。往往很多犯了错误的同志都抱有侥幸心理,认为组织不会因为以下小问题对一下子下狠手,为了消除干部的这种侥幸心理,上降乡纪委对被通报批评的同志,除了约谈外,还都要求他们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做检讨,同时也将个人表现同绩效挂钩。
不隔靴挠痒,要一针见血。结合“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把纪律红线边缘的党员拉回正轨,及时阻断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发展的路径,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破纪”变成“破法”,做到真的“红红脸、出出汗”。
对症下药,敢于“亮剑”。总有个别基层干部存有山高皇帝远的心态,因此总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为杜绝这样的现象,该乡纪委通过多种方式,检查干部工作状态、值班情况,对多次违反要求的同志进行约谈,屡教不改的就绝不姑息。
今后该乡纪委将继续协助乡党委履行好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结合基层实际,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在执行纪律上更加细化,在实践探索中不断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