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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龙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

作者:龙州县纪委监委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9-27 浏览:27046

    第一部分:龙州县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州县纪委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龙州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龙州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州县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崇左市委、崇左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8、负责统筹协调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乡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县委和崇左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龙州县纪委的汇总决算报表由 4 个单位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行政单位是龙州县纪委本级;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中共龙州县纪委龙州县监察委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龙州县巡察管理中心、龙州县绩效评估中心。

 

第二部分:龙州县纪委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龙州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龙州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152.2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30.7万元,增长85.3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52.22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30.7万元,增长85.39%,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17年事业收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17年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17年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17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152.22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30.7万元,增长85.3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66.4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县纪委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25.45万元,增长60.16%,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67万元:主要用于县纪委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按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4.89万元,增长98.0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基数调增而追加应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29.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干部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2.51万元,增长7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整工资,工资总额增加,因此住房公积金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75万元:主要用于县纪委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32万元,增长105.11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医疗保险计提基数的调增而追加应缴纳医疗保险的经费。

    5.其他支出129.53万元:主要用于廉洁宣传长廊建设费、乡镇来访接待室建设费、办案点升级改造费、办案点监控设备费等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29.53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廉洁宣传长廊建设费、乡镇来访接待室建设费、办案点升级改造费、办案点监控设备费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龙州县纪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2.2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30.7万元,增长85.39%。其中:基本支出811.91万元,项目支出340.31万元。

    龙州县纪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02.74万元,支出决算为115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4%。

    (一)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69.72万元,支出决算为60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增加。主要用于工资支出、商品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等。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34万元,支出决算为20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主要用于宣传教育、查办案件等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三)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2.32万元,支出决算为4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而追加的经费。主要用于工资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查办案件工作经费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86万元,支出决算为1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而追加的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9.64万元,支出决算为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2%。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未列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八)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36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年

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失业保险。

    (九)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66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8%。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财政对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工伤保险。

    (十)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99万元,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8%。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生育保险。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99万元,支出决算为1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医疗保险计提基数的调增而追加应缴纳医疗保险的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干部职工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41万元,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6%。主要用于我单位干部职工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十三)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未列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用于我单位干部职工医疗卫生方面按照国家规定的发放的补助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5.78万元,支出决算为2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5%。主要用于我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五)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款项列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用于廉洁宣传长廊建设费、乡镇来访接待室建设费、办案点升级改造费、办案点监控设备费等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1.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3.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绩效奖、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公用经费148.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和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99.64万元,年初预算为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3.64万元,年初预算为17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77%。主要用于我单位办公费、培训费等商品服务支出。

    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4.04万元,年初预算为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3.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绩效奖励金支出未列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及绩效奖励金支出。

    2.资本性支出4.59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购买办公设备。主要用于我单位办公设备购置费。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州县纪委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龙州县纪委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纪检监察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龙州县纪委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万元,平均每辆2.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4.9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8次,人次920次。其中:接待区、市及各县纪委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等。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2 万元,下降0.4 %,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以简便工作用餐为主,接待数量减少;比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4%,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以简便工作用餐为主,接待数量减少。

    “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度我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98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2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 0.1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以简便工作用餐为主,接待数量减少;比年初预算数12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0.1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以简便工作用餐为主,接待数量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03万元,比2017年增加76.34万元,增长111.14%。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商品服务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龙州县纪委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15.63%。

    共组织对“开展县委巡察”、“办案工作”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对4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县委巡察”、“办案工作”等2个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本次评价由单位指定专门部门进行,依靠财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指导,评价专业水平不高;二是有些评价指标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和完善;三是于绩效管理的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没法用指标形式表示;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有待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二是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需要更加的科学性;三是绩效管理是个系统化的工程,单位在进行绩效管理时,全面性和专业性需要加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国共产党龙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中国共产党龙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