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州县纪律检查委员委员会、龙州县监察委员会内设9个职能室。各室职能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协调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保密工作,协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对外联络、接洽、值班工作。统筹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档案管理,编辑整理有关档案材料。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办公室工作。负责机关扶贫、计生、项目和普法等工作。负责机关、派驻(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派驻(出)机构干部人事工作,督促机关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派驻(出)机构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备案和因私出国(境)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指导县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有关派驻机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全体干部、县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全体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
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地方性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规定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法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法规工作。负责办理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特邀监察员的选聘、联络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文稿。
二、党风政风监督室
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的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督办乡镇和有关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三、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乡镇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相关信息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办公室等部门。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以及其他应该受理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等。
四、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派驻(出)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适用“四种形态”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五、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
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等。负责将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负责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六 、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上级机关交办、转办和信访移送、巡察机构、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和移交工作。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负责管理《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办理县委管理干部廉洁情况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
七、预防宣教室
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开展对党员、公职人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的新闻事务工作等。负责征订、发行纪检监察内部的有关刊物杂志。指导县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有关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