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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县村级巡察工作实践与破除难题思考

作者:欧吉智 来源:崇左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16779

    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工作要求。开展巡察村级党组织,有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利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有利于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本文以龙州县开展村级巡察工作经验为例,浅析当前村级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破解对策。

      一、龙州县村级巡察工作的做法


2018年以来,龙州县积极开展对村级党组织延伸巡察工作,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结合,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情况四方面组织开展三轮巡察,对全县12个乡镇所辖的130个村(社区)进行了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1059个,移交问题线索121件,转立案41件,立案查处73人,戒勉谈话8人,谈话提醒26人,清退违规违纪资金431459元,推进县级层面制定管理长效机制6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根据自治区党委、崇左市委关于推进县市巡察工作向村级党组织延伸,龙州县县委及时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及时修订了《龙州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将村级巡察纳入届内全覆盖对象。县委将村级巡察列为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县委县政府研究调配解决县委巡察办专门办公场所,将巡察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解决巡察工作基础设施配置的同时,予以资金支持和后勤保障。同时,县委重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巡察办5个编制,下设巡察管理中心,落实事业编制6个;成立4个专职巡察组,落实12个编制。


(二)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村级巡察。


根据村级巡察对象特殊性、地域边远性、基层工作复杂性等特点,开展巡察采取灵活方式,简化流程环节,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形式服务效果。一是在巡察安排上,采取一个巡察组负责对一个乡镇所辖的村(社区)进行巡察;在巡察组人员安排上,对负责巡察村(社区)较多的巡察组增加巡察人员,成立2或3个巡察小组;人员组成上,除巡察组专职人员,抽调审计、财会及乡镇熟悉村务工作的组委、纪委人员组成。时间安排上,每轮巡察安排巡察时间3个月,必要时适当延长。在巡察进驻方式上,对临近县城乡镇实行早出晚归,节省巡察开支,对边远乡镇如金龙镇等,则实行“背包”式在巡察村或所在乡镇驻点巡察。二是在会议安排上,减少开会时间,保证时间开展面上巡察工作中。巡察动员会、巡察反馈会等均统一在乡镇召开,每个村安排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集中统一动员部署。三是在巡察意见反馈上,实行“双向”反馈,即向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同时向乡镇党委反馈。实行“问题清单+整改意见+反馈通知”的方式进行反馈。四是在整改监督落实上,严格实行“五账”管理,即巡察了解“建账”、巡察反馈“交账”、监督检查“查账”,严格报告“报账”,整改完毕“销账”,确保整改落实过程痕迹化。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龙州县县委在开展村级巡察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创新监督形式、方法和手段。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既发现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也关注农村安全生产、环境卫生、道路出行、水电气等民生事项,回应群众关切。在巡察工作中探索出了“一线”工作法,深入发现并帮助群众解决突出问题,通过建立“一信、一访、一点、一平台”工作法,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一信”即与邮政部门联合开设“廉情快递”信访举报专线,制作专用信封分发给各村屯群众,邮递员自动识别此类信件并作为免邮加急件当天送达,即收即受理。“一访”即开展公开大接访。在对村级巡察时,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在巡察村级所辖的乡镇街道开展巡察工作公开大接访,由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巡察组成员、县纪委工作人员组成接访组,向群众宣传巡察工作内容,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同时,改变以往翻阅台账为主巡察模式,着重实地查验,检查工作落实为主方式,“接通地气”、走村入户,上山头、下地头走访群众查访问题。“一点”即设立便民巡察接访点。为解决巡察组在开展巡察期间没有固定场所接待场所,群众找巡察组反映情况困难的问题,在乡镇纪委接访大厅还设立巡察接访点,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一平台”即运用“大数据”信息深入开展精准线索大排查。积极探索“一库通+巡察”的监督模式,运用信息技术和数据分析等手段,从扶贫领域、资金使用、项目运行、行政行为等方面深度挖掘线索,精准发现“微腐败”问题,将问题线索靠前处置。如:利用“一库通”大数据信息进行对比,发现违规发放已死亡参战老兵家属多领生活补助23.66万元,违反政策规定向34名服刑人员发放服刑人员服刑期间的生活补助7.2万元。


(三)注重整改落实,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一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构建分级分类整改落实机制,层层压实乡镇党委和村级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分类整改”机制,明确由乡镇党委做好统筹,指导和推动所辖村(社区)有序开展整改,并将巡察结果纳入乡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二是巡察问题线索边巡边移,严肃追责问责。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明显、性质严重的线索,坚持边巡边移、严查严办,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凸显巡察政治效果。县委第八轮对49个村(社区)进行巡察,边巡察边移问题线索23件,转立案19件,立案审查39人。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落实当下改的举措,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以过硬的制度措施推进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如针对发现村级党组织建设薄弱、党员组织观念淡薄,推动我县出台了《龙州县农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6543”工作责任清单》、《关于进一步规范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工作的意见》;针对村级财务混乱、“三资”管理不到位、滥发误工补助等问题,通过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巡察建议,推动出台了《关于印发龙州县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管理暂行办法》《龙州县全面推进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龙州县村民合作社收入使用管理有关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制度。


二、村级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一)巡察的政治定位不够,存在政治巡察混同于业务检查、党务检查。有的巡察组对村级巡察重点把握不准,只对村级财务、党建工作开展检查,检查发现一些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以及党务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没有聚焦村级党组织履行职责、主业开展巡察。


(二)巡察重点不够突出,发现问题不精准,群众认可参与度不高。


按照届内对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要求,在巡察安排上每个村仅有5-7 天时间, 时间短,任务重,加之巡察组人员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在开展巡察中,没有能够针对不同村党组织确定巡察监督重点,眉毛胡子一把抓,有的村级巡察没有能够切实解决群众热点、难点和关心的问题,巡察工作没有得到群众认可和支持,因此,造成群众认为巡察工作走过场,形式化。如近几轮巡察设置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不足10件。


(三)巡察组人员巡察综合素质不够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不足。


一是巡察组成员均是临时抽调,虽经过简单的业务培训,但均未经过系统性、规范性培训,专业水平不高。特别是有的巡察干部没有基层工作经历,对村级党组织职责及工作运行不了解。二是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直指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巡察干部承受较大压力,有相当部分巡察人员参加巡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抽调巡察队伍不固定,部分在巡察中历练出来的干部因巡察结束而回归各自岗位,好的作风、经验难以传承,部分同志第一次参加巡察,经过简短培训后仓促奔赴巡察战场,政治能力、业务水准短时间内难以适应巡察工作需要。


(四)遵照固定巡察流程效果不明显,巡察发现问题方式方法不够多。


一是由于每个村巡察时间安排5天左右,按照即定巡察工作流程召开沟通会、动员会、汇报会等,占用了巡察大部分时间,造成真正巡察了解时间不够,走访群众环节走马观花,没有做到深入群众访民情,解民意;二是巡察方式方法以查台账、谈话、走访等方式,创新方法不多,发现问题质量不高,巡察工作成效不够明显。


(五)巡察问题反馈整改不及时,质量不够高。


一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村级党组织负责人为整改直接责任人,但由于政治素质、思想认识及工作能力等方面原因对巡察认识不够,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或不会组织整改。二是村(社区)两委干部文化水平不高,对整改如何制定方案、报告整改材料等没有达到质量要求。


三、下步工作对策、建议


(一)破除政治站位不高,聚焦监督政治定位,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巡察的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村级党组织是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的最后节点,群众是评判落实成效的最终裁判。村级党组织权力集中、监管薄弱, 组织力不强,战斗堡垒作用不突出等问题较为突出。巡察村级党组织,要紧盯村级党组织履行职责使命情况,深入发现并推动解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精准等问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督促基层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功能。


(二)破除形式主义,聚焦监督工作重点,推进巡察村级党组织的质量和效果。


一是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重点关注党组织执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以及惠农利民等重大措施情况,防止对中央决策部署简单学习表态,没有实际落实。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安全感。重点发现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挥霍侵占集体资金资源等腐败问题,以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等作风问题,同时,要注重解决群众民生问题,把民生问题列入政治巡察范畴,以巡察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小问题”赢得民心。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发现和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党内生活不规范,班子不团结以及宗族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等突出问题,关注党建是否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三)破除发现能力不足,聚焦巡察队伍建设。


一是选调精兵强将。整合现有监督力量,从县乡两级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民政、农经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建巡察人才库。二是要建立抽调干部工作制度,实行抽调干部一抽两轮,确保抽调干部相对稳定性,健全巡察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健全抽调干部的考核、管理和激励机制,提升干部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强化巡察业务培训能力提升,通过以老带新,选派巡察干部外出培训或选派巡察干部到上级参加巡视巡察以干代训,邀请上级到县开展培训授课等方式,不断提高巡察干部履职能力。


(四)破除巡察固定工作流程,聚焦探索创新巡察方式方法。


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是县委和巡察机构必须完成的一项硬任务、硬指标。村党组织数量大,要结合各地村党组织的特点及巡察重点问题,探索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在组织形式上,穿插使用不同巡察方式,对经济总量大、矛盾突出的村开展常规巡察,对群众反映集中、指向比较明确的村开展机动巡察或专项巡察,对体量较小、问题较少的村实施“巡乡带村” 巡察。 在工作流程上,遵循精简高效原则,不拘泥固有模式,视情简化巡察进驻沟通、 动员、 汇报等环节,体现“短平快” 特点和效果。 在具体方法上, 把发动群众作为提升巡察质量的关键因素,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听取意见、发现问题。运用开门迎访、入户走访、重点探访、跟踪追访等方法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采取巡乡带村,发挥“探照灯” “显微镜” 作用, 发挥警示效应。


(五)破除督促整改机制不全,聚焦巡察成果应用。


一是要压实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乡镇党委为整改主体责任,村(社区)为直接责任。二是理清政治责任分级整改。村级党组织反馈整改工作属于哪一级的问题向哪一级组织反馈,重点向乡镇党委和村一级党组织“双反馈”;整改必须结合问题来整改,哪一级的问题哪一级整改。比如发生在群众身边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拉帮结派以及作风粗暴等问题,苗头性、影响轻微的,必须由村一级党组织进行立行立改。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农村“三资”管理混乱、换届选举拉票贿选、涉黑涉恶甚至黑恶势力等问题要转由乡镇党委和县组织、民政、农业、财政部门及纪委监委、政法机关等单位落实整改或处置。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要充分利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置,通报典型案件,形成巡察利益震慑作用。